各学院:
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参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全校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及任何纪律处分的,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均可填写申请表,但最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名单以教务处根据《实施办法》审核后的名单为准。
二、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的范围:入学当年招生的所有专业。
(1)艺术类专业之间可互转,严禁转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也不能转入;
(2)其他专业原则上在本学科门类内专业间互转,不可跨学科门类互转,对于确有专长,经转入学院审核同意,也可以参加跨类转专业考试。
2.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比例:各专业二年级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二年级学生人数的10%。教育资源充裕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接收其它专业学生的比例。
3.对于转专业的学生,采用专业考核不及格一票否决制(即专业考核不合格学生不准许转入申请专业)。
三、报名
1.拟转专业学生应于本学期13周周五(5月29日)之前将《华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
2.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统计后,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统计数据表(见附件2)要求,于14周周三(6月3日)交教务处学籍科。
3.转出学院只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工作。拟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资格由转入学院、教务处负责审核。主要从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学生素质是否满足新专业要求、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培养等方面审核。
4.教务处在第18周周一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和专业考核安排,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查询。
四、考核方式
1.基础课
拟转入专业为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考核英语和高等数学,拟转入专业为医学类的考核英语和人体解剖学,拟转入专业为法学、艺术学、文学的考核英语和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计算均为百分制。
2.专业课
考核方式由转入学院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周六(8月29日)基础考核,周日(8月30日)专业考核。准考证于8月28日到学院教学办领取。
六、有关转专业事宜
请学生仔细阅读《实施办法》(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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