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现将放假及变更作息时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10月5日、6日为公休日,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7日;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课,教学安排按照10月4日(星期五)和10月7日(星期一)执行。
2、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房屋及各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3、放假期间,各单位及学生班不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后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岗位的工作,为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保卫部门要加强督查、巡视,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安全与稳定。 4、全校师生员工要遵守规定,按时返校,保证10月8日上班、上课。 5、轻工学院、冀唐学院、迁安学院、附属医院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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