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联合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实施办法》,现将2012级学生申请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办法学生可申请辅修我校所有专业,故学生可申请辅修河北联合大学主校区及建设路校区的所有专业。
一、申请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对其他专业感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辅修专业,跨不同学科门类辅修的可申请辅修学位。
二、申请步骤如下: 1.第8周:凡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河北联合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申请表》,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一式两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辅修资格进行严格初审,教学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后,于4月19日(第8周周五)前将名单(纸介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学籍科。(主校区报送办公楼一层西大厅,电话:2592479;建设路校区报送科技楼311,电话3725880)。 2.第9周:学籍科于第9周周三整理后,统一送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3.第11、12周:第11周周一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所录取辅修学生名单和《河北联合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教务处于第12周周一公布辅修名单。 4. 申请手续每学年办理一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办理。
三、选课及交费: 1选课:辅修学生同时进行本专业及辅修专业的网上选课。下学期可按我校补、退选相关规定进行补、退选。 2. 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周四到财务处交纳所选辅修课程学费,选课后不交纳学费者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教学环节。
教 务 处 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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