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其中, 4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调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放假1天,当日课程取消。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调为工作日,教学安排分别按照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课表执行。 2、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房屋及各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督查,加强巡视,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安全与稳定。 3、放假期间,各单位及学生班不得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后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岗位工作,为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 4、全校师生员工要遵守规定,按时返校,保证4月5日上班、上课。 5、轻工学院、冀唐学院、迁安学院、附属医院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河北联合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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