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放假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其中, 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教学安排不变;4月4日(星期一)调为公休日,教学安排按4月2日(星期六)课表执行;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放假1天,当日课程取消。 4月2日(星期六)调为工作日,教学安排按4月4日(星期一)课表执行。 2、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房屋及各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督查,假期中要加强巡视,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安全与稳定。 3、全校师生员工要遵守规定,按时返校,保证4月6日上班、上课。 4、轻工学院、冀唐学院、迁安学院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河北联合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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