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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华北理工大学医学信息平台 2010-03-20 来源: 学生处 点击数: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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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研究生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2010]2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对我院2010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907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调716名(石家庄市70名,承德市20名,张家口市70名,秦皇岛市55名,唐山市55名,廊坊市24名,保定市200名,沧州市130名,衡水市20名,邢台市35名,邯郸市37名);从河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中选拔191名(石家庄市10名,承德市10名,张家口市30名,秦皇岛市25名,唐山市25名,廊坊市6名,保定市27名,沧州市20名,衡水市10名,邢台市15名,邯郸市13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6)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报考工作由服务地区市委和人事局负责。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即日起至2010年3月17日各系(部)组织报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学生填写,必须双面打印,贴照片,加盖系党组公章,一式三份)
  2、学生电子版照片(学生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各系进行整理,名称格式为(序号+姓名), JPG格式,宽度1至2厘米、高度2至3厘米,20kb以下)
  3、《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各系汇总并填写,EXCEL表格,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一份,另附电子版)
  4、报名学生需交纳报名及考务费用50元。(农村特困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凭村、乡镇、县三级证明或街道、区二级低保证明可免收报名费)
  各系部党委须对《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毕业生填写的基本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学生奖惩情况、担任职务情况,并在"学院(系)党组织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后盖章。以系(院)为单位,于3月17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就业办公室。
  选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上自助打印,打印时间请注意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上的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面试和体检 
  选调生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和各市选调计划名额,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遇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有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科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发布,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30日内,各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进行选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选调生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选调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录用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各市委组织部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悔约的,必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改签或改派。 
  (五)培训定岗 
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提示:
  1、本文件电子版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咨询电话:3725473 王老师。
  2、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人事考试(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注意事项、笔试成绩查询以及面试、录用等有关信息,请随时留意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 
  3、选调生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招录考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编印和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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