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mumu89
  • 积分:9877
  • 等级:管理员
  • 2012-09-19 09:08:17
  • 楼主(阅:10511/回:0)【2013年研究生推荐免试选拔通知】

    河北联合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河北省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2]10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14号)文件精神,就2013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使推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省推免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特成立我校2013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袁聚祥
    副组长:时力华  吕 庆 朱立光
    成 员:李建英  张锦瑞  李满忠 董宝胜
      张 柳 王书桓  杨  方  韩秀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学院,人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张 柳(兼)  王书桓(兼) 
    成 员:李会兰  杨绍志  
    二、推荐范围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要求,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推免工作程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英语考试及综合面试→上报→公示。
    (一)推荐对象及考试名额
    各学院要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实把思想品德好、学习优秀、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生推荐参加考试。
    根据各学院的硕士点数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硕士点招生等情况综合考虑,各学院按1:3的比例推荐考试名额(推荐270人,录取90人,其中学术型51人,专业学位39人)。
    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括号外为推荐考试名额,括号内为推免录取名额):
    冶金与能源学院24人(材料科学与工程2人、冶金工程2人、热能工程1人、冶金工程专业学位1人、动力工程专业学位1人、材料工程专业学位1人);
    矿业工程学院27人(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1人、矿业工程2人、安全科学与工程1人、地质工程1人、矿业工程专业学位1人、测绘工程专业学位1人、安全工程专业学位1人、地质工程专业学位1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人(材料科学与工程2人、材料工程专业学位2人);
    建筑工程学院27人(工程力学1人、土木工程4人、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4人);
    机械工程学院18人(机械工程3人,机械工程专业学位3人);
    化学工程学院9人(化学工程与技术2人、化学工程专业学位1人);
    电气工程学院12人(控制科学与工程2人、控制工程专业学位2人);
    信息工程学院18人(计算机应用技术3人、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3人);
    外国语学院6人(外国语言文学1人、翻译1人);
    理学院6人(数学2人);
    艺术学院3人(设计学1人);
    经济学院9人(应用经济学3人);
    生命科学学院6人(医学生物信息学1人、病原生物学1人);
    临床医学院51人(基础医学1人,内科学专业学位1人,儿科学专业学位1人、老年医学专业学位1人、神经病学专业学位1人、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位1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1人、临床检验诊断学1人,外科学专业学位1人、妇产科学专业学位1人、眼科学专业学位1人、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学位1人、肿瘤学专业学位1人、麻醉学专业学位1人、急诊医学专业学位1人、全科医学专业学位1人、临床病理学专业学位1人);
    心理学院6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1人);
    护理与康复学院9人(护理学2人、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人);
    口腔医学院3人(口腔临床医学1人);
    公共卫生学院3人、药学院6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人);
    中医学院6人(中医学1人、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或中医外科学专业学位或中医妇科学专业学位或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1人);
    管理学院9人(工商管理2人、公共管理1人)。
    (二)推荐免试条件
    1、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以上;
    6、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在本专业毕业生中排在前20%,前四(或三)学年所有课程均须达到及格以上(不包含补考通过),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根据学习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考试的学生名单;
    7、大学阶段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国家、省、市级以上的各种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三)材料审核及网上公示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推荐免试条件”执行,采用“学院推荐样表”(见附件)格式,将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四(或三)学年的学习平均成绩(加盖学院公章,须经教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加盖学院公章)及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于9月27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核各学院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学生处提供相关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审查学生有无处分经历,审核结果经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综合面试等。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查后,于10月18 日在校园网和各有关单位网上公示7天,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
    (四)考试
    此次推荐免试研究生,本着“择优推荐,考试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各学院推荐上来的学生统一考查英语和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分方法为:四(或三)学年平均成绩占60%;外语、综合面试成绩各占20%;国家、省、市级三好学生,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在总分基础上加2.5分,但不累计加分。
    (五)录取
    1、我校今年接收本校推免生共计90名(其中学术型51人,专业学位39人),根据总成绩全校统一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个别专业的录取,根据硕士点建设以及报名考试等情况给予适当调整。
    2、最后录取名单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各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分别在学院网和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也为申诉期,对有争议者要进行复审,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类型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
    四、时间安排
    (一)名单上报时间
    9 月27日:上午,推荐名单由各学院报教务处(推荐名单格式见附件)、学生处审核;下午5点前,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结果由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名单(名单应包含四或三学年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专业人数及排名)和相关材料(指每个人的四或三学年的成绩单,相关的获奖证书)交研招办。
    10月9日:下午2:30学生本人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10月10—12日:考试。
    10月18日:被拟推免录取的考生9:00前到研招办领取《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7:00前将填好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登记表上交研招办。
    10月18日:公示拟推免录取考生名单。
    10月22日:研究生学院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10月25日:研究生学院将网上生成的校验码分别发给每位推免生,由本人在10月底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推荐免试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未进行图像采集或未按规定选择报名点的学生,其网报信息无效,推免资格将被取消。
    11月5日:上午9:00被推免录取的考生到研招办进行网报照相。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外    语: 2012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综合面试: 2012年10月11-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
    五、被推荐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不再参加毕业分配;研究生入学后,不得改换专业,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本科毕业前的实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其研究生录取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推荐及录取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涉及到被推荐的学生亦将取消推荐资格。
    七、本通知未及事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河北联合大学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发帖须知:

    1,发帖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2,请对您的言论负责,我们将保留您的上网记录和发帖信息。

    3,在此发帖表示认同我们的条款,我们有权利对您的言论进行审核、删除或者采取其他在法律、地方法规等条款规定之内的管理操作。
    内容:
    验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需要进行验证!